ROHD 使用條款
本條款規定FCI Inc.(Factory of Creative Imagination,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的ROHD(Record Of One Hundred Days,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之使用條件,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的權利義務。
1. 目的
本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所需的事項。本服務無須另行註冊會員即可使用。
2. 服務內容
ROHD是一款行動應用程式,使用者可建立專案,依日程儲存照片與紀錄,並以100天月曆、馬賽克、影片等形式查看結果。使用者可在裝置上儲存或分享結果。
3. 條款效力及變更
- 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本條款。
- 本公司得在法令允許範圍內變更本條款。
- 重大變更將於生效前透過本服務或網站通知。
4. 使用者資訊與裝置儲存
- 專案、照片、紀錄、暱稱及設定原則上儲存於使用者裝置。
- 裝置或應用程式更換、刪除或損壞可能造成資料遺失,使用者應另行備份重要資料。
- 使用者必須擁有登錄內容所需的權利。
5. Google Drive備份
- 使用者希望時可選擇使用Google Drive備份功能。
- 僅在使用者選擇備份時,專案資料、紀錄及照片才會儲存至使用者的Google Drive。
- Google Drive中的資料受使用者Google帳戶及Google Drive政策約束,使用者可透過本服務或Google Drive刪除備份。
- 對於Google Drive故障、政策變更、帳戶狀態或使用者裝置、網路造成的備份失敗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6. 影片製作與廣告
- 使用者要求製作影片時,所需照片可能傳送至Firebase處理。
- 影片處理完成後,暫存照片與產生的影片檔案全部刪除。
- 本服務可能透過Google AdMob顯示非個人化廣告。非個人化廣告不以過去活動或興趣為依據,但Google可能為廣告投放、頻率限制、衡量及防止濫用而處理裝置與存取相關資訊。
- 外部服務適用各提供者的政策。
7. 使用者義務與禁止行為
使用者必須遵守法令及本條款,不得:
- 登錄或分享侵害他人隱私、肖像、著作權、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內容
- 登錄猥褻、暴力、誹謗、歧視、仇恨或違法內容
- 妨礙服務或不當存取伺服器、資料
- 未經許可對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、複製、修改或商業使用
- 不當存取他人的Google帳戶或備份資料
8. 使用者內容
- 使用者原則上保留其登錄的照片、文字及紀錄之權利。
- 使用者允許本公司在提供服務所需範圍內儲存、複製、傳輸、轉換及顯示內容。
- 使用者應確保內容不侵害第三方權利。
- 刪除後,本公司依營運方式刪除裝置及服務處理資料。Google Drive備份可能需由使用者另行刪除。
9. 服務變更及中止
- 本公司得因功能、安全、技術或營運原因變更服務全部或部分內容。
- 因災害、通訊、雲端、應用程式商店故障或維護,服務可能暫時無法使用。
- 終止服務時,本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範圍內事前通知;緊急情況得事後通知。
10. 使用限制
- 使用者可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- 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條款、妨礙營運時,本公司得警告、刪除內容或限制使用。
- 重要內容請另行保存,因為使用限制可能無法復原裝置或Google Drive資料。
11. 年齡
本服務不另行確認使用者年齡。法律要求法定代理人同意時,未成年人應取得該同意。
12. 責任限制
- 本公司不對超出合理控制範圍的災害、通訊、雲端或應用程式商店故障負責。
- 本公司不對使用者、裝置網路、Google Drive或使用者內容造成的損失負責。
- 本公司不保證紀錄或影片符合所有用途或永久保存,重要內容應由使用者備份。
- 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,或依法不得限制的責任不適用上述限制。
13. 隱私
本公司另行制定隱私權政策,該政策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。
14. 權利歸屬
本服務、軟體、設計、商標及本公司提供內容的權利屬於本公司或相關權利人,使用者不得超出本條款允許範圍使用。
15.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
本條款適用大韓民國法律。爭議應先以誠信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依適用法令由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。
16. 聯絡方式
負責人:金志煥
電子郵件:fci.window@gmail.com